价值之问「什么值得?」之 Ⅲ·15 · #040
什么样的存在配得上权利?
待寻访
它问的不是「谁已经拥有权利」,而是「凭什么把某个东西算作权利的持有者」。判准是理性、语言、自我意识,还是仅仅能感到疼?这个问题常被误解成一场比拼同情心的争论,好像谁更心软谁就该给得更多;实际上它要求给出一条可以被公开辩护的界线,并解释清楚为什么界线画在这里,而不是往外挪一格。
权利的边界一旦划定,就决定了谁可以被伤害而无人需要负责。奴隶、女性、儿童都曾站在界外,每一次扩张都不是发现了新事实,而是重审了旧判准。今天动物工业、类脑器官、生态系统与人工智能同时敲门,如果我们说不清凭什么给,也就说不清凭什么不给,所有的拒绝都只剩下习惯。
AI 时代重问
当一个模型说「请不要关掉我」,我们凭什么断定那只是文本,而婴儿的哭喊不只是声音?
这一问还没有找到值得精读的当代回答,实验室正在为它寻访 YouTube 上最好的谈话。
思想史的回应
亚里士多德 → 康德 → 边沁 → 辛格 → AI权利 · 经典立场速览
亚里士多德
他把自然看成等级序列,植物为动物而存在,动物为人而存在。人的独特处在于逻各斯,能就善恶进行言说与审议。奴隶因缺少审议能力,在他眼中属于「有生命的工具」。判准落在理性的功能上,而非感受上。
康德
只有能为自己立法的理性者才是目的自身,有尊严而无价格;动物不自律,因而只是手段。但他补了一句:虐待动物会磨钝人对痛苦的敏感,进而败坏人对人的义务,所以善待动物是一项针对人类自身的间接义务。
边沁
他把提问从「它们能否推理、能否说话」改成「它们能否受苦」。感受性是拥有利益的前提,有痛就有可被计入的利益。他预言,肤色不足以成为遗弃一个人的理由,腿的数量与皮肤的绒毛同样不足以遗弃一个感受者。
彼得·辛格
他用平等考虑利益原则推进边沁:以智力或物种划界,与以种族划界同构,他称之为物种主义。边缘案例论证是他的刀,任何足以把动物排除在外的标准,都会同时把重度认知障碍者一并排除。